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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南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及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4.08.07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剑南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及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51010913101701]00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人居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人居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高经招标[2013]10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012000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剑南地块项目;
(2)建设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以西与府城大道以南交汇处;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00831.43 ㎡;
(4)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标段: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整体移交。包括办理“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等建设手续,完成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配合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及审计的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配套工程量清单、设计方案、招标技术要求等技术经济文件。
工程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图所示的红线内、外全部工程(即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变配电工程(含施工用电及正式用电)、总平面市政及绿化工程等附属工程及招标人按照本项目建设需要安排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市政等配套工程)的从项目前期(包含勘察、设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的所有现场监理工作、按招标人要求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及审计的相关工作及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由招标人安排的其他范畴内的项目监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工期:施工工期1080个日历天,监理服务期:1810个日历天
(6)标段划分:2个标段,其中: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1个标段;工程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标段:
3.1.1本次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
⑴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⑶设计单位(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⑷勘察单位(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⑸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
⑹高压配电线路施工单位(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成员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和电监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同时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至少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⑻四川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原《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须在有效期内);四川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原《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须在有效期内)。
⑼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各方)须具备针对本项目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息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及《成都市建设领域拟投标项目部管理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单位)近3年内未出现亏损(2011、2012、2013年)。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在 2011年至今具有3个以上(含3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在2011年至今具有3个以上(含3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在2011年至今具有3个以上(含3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1.4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5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同一投标人分别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两个及以上联合体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该投标人和该投标人参与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一律被拒绝接收,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工程监理标段: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国家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2.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总监证书(省外企业仅须提供本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总监聘书),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四川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4投标人须具有针对本项目办理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息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及《成都市建设领域拟投标项目部管理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且无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3.2.5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2.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未出现亏损(2011、2012、2013年)。
3.2.7若为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原《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须在有效期内)。
3.2.8业绩要求:2011年以来,具有1个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小于20万平方米的房建项目工程监理业绩。
3.2.9本项目监理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 投标人请于2014年8月7日至2014年8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登陆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页面(www.cd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或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4.2投标人可在4.1条规定的时间内在互联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页面(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网络系统”)或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厅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其中,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招标公告约定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北京金润方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028-86694886)。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4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5关于样品:
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标段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间内自行前往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305报名室1文件自助下载处查看招标人展示的样品。投标人应详细考察招标人展示的样品,全面记录样品的材质、颜色、厚度等所有可获取的信息,并于开标会现场对样品签字确认。投标人对自行观察及记录的结果及据此进行投标报价、供货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展示样品作为投标人供应材料的验收标准之一。如投标人未对石材进行查看,则相关的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提供的样品为:复合铝塑板、西班牙米白大理石、浅啡网大理石、深啡网大理石、仿浅啡网大理石砖、仿深啡网大理石砖、仿西班牙米白玻化砖、花岗石1、花岗石2、多彩涂料、人造砂岩浮雕(具体见展示样品)。
样品的展示时限与报名时间一致,逾期将不能查看。  


4.2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 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人居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罗小姐    


电    话:    028-85975212    


传    真:     028-85975212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604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小姐    


电    话:    028-85136215  


传    真:     028-85136815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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