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3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第二次)已获批准,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为比选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通过比选方式公开选取承包单位,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比选工作完成后,中选人与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编号:志恒招采【2024】064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拟选取1家单位为比选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2.3比选范围:法律顾问服务。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律师事务所分所须取得其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文件。
3.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执业资格并经年度考核合格(提供①有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因执业许可证正在年审或换证中导致相关考核记录无法判断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公章)。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比选。
3.3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在兴城集团范围内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3.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个已完成或正在服务中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万元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业绩。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8 日每天上午9:00- 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①网上报名:比选申请人通过邮箱方式将介绍信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若为分所报名,则还应提供总所授权分所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扫描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2919557561@qq.com。审核通过后,比选申请人将收到《报名信息登记表》,请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然后将《报名信息登记表》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2919557561@qq.com。(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若因单位名称不对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自负>)报名结束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将比选文件发送至报名人员邮箱并告知其“报名成功”。
②现场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介绍信(原件,格式自拟)、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若为分所报名,则还应提供总所授权分所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到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石羊场路888号人居·天府汇城6栋10楼)报名获取。
注: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经办人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获取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体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 5日10时00分,地点为:兴城集团采购交易中心(汇城中心)成都市高新区石羊场路888号写字楼3栋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kaiyun欧洲杯官方网站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石羊场路888号人居·天府汇城6栋10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28-63918165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志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中国铁建广场4栋1917号(地铁8号线十里店站A1口左前方50米处)
邮 箱:2919557561@qq.com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28-8630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