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0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成都市委党校第三学员宿舍楼(含市团校教学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评分法)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审批函[2015]6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 【2015】049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kaiyun欧洲杯官方网站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龙泉驿大面镇驿都西路1492号成都市委党校新校区预留用地。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8600平方米,其中党校第三学院宿舍楼33600平方米(含地下车库12000平方米),团校教学楼5000平方米,道路及广场、综合管线热水设备、配电设施设备等配套工程。
2.4 计划工期: 6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5 年 8 月
2.5 项目总投资: 20973.18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由市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分年度按进度统筹安排。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20973.18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 资格 甲 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0至3个)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己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 2015 年 6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 200 元。
5. 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 90 分(60或70或 返回列表